首部及导言
欢迎您!
甲方:北京闯易贷网联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共同签署方:四川睿豆互联网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共同签署方:长沙睿云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甲方、共同签署方及其合作方(以下统称为“甲方”、“闯易贷”)和乙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利益共享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以下《业务合作推广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约定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除特殊说明外,本协议项下所有附件协议(含附表)均受本协议条款的约束。
一、【协议的范围】
1.1本协议是您与闯易贷之间关于用户使用闯易贷相关服务所订立的协议。“闯易贷”是指闯易贷公司及其相关服务可能存在的运营关联单位。“用户”是指使用闯易贷相关服务的使用人,在本协议中更多地称为“您”。
1.2本协议项下的服务是指闯易贷向用户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即时互联网增值、互动娱乐、电子商务和广告等产品及服务(以下简称“本服务”)。
1.3本协议内容同时包括《隐私政策》,您在使用闯易贷某一特定服务时,该服务可能会另有单独的协议、相关业务规则等(以下统称为“单独协议”)。上述内容一经正式发布,即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您同样应当遵守。您对前述任何业务规则、单独协议的接受,即视为您对本协议全部的接受。
二、【帐号与密码安全】
2.1您在使用闯易贷的服务时可能需要注册一个帐号。关于您使用帐号的具体规则,请遵守单独协议。
2.2闯易贷特别提醒您应妥善保管您的帐号和密码。当您使用完毕后,应安全退出。因您保管不善可能导致遭受盗号或密码失窃,责任由您自行承担。
三、【用户个人信息保护】
3.1保护用户个人信息是闯易贷的一项基本原则。闯易贷将按照本协议及《隐私政策》的规定收集、使用、储存和分享您的个人信息。本协议对个人信息保护规定的内容与上述《隐私政策》有相冲突的,及本协议对个人信息保护相关内容未作明确规定的,均应以《隐私政策》的内容为准。
3.2您在注册帐号或使用本服务的过程中,可能需要填写一些必要的信息。若国家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的,您需要填写真实的身份信息。若您填写的信息不完整,则无法使用本服务或在使用过程中受到限制。
3.3一般情况下,您可随时浏览、修改自己提交的信息,但出于安全性和身份识别(如号码申诉服务)的考虑,您可能无法修改注册时提供的初始注册信息及其他验证信息。
3.4闯易贷将运用各种安全技术和程序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来保护您的个人信息,以免遭受未经授权的访问、使用或披露。
3.5闯易贷不会将您的个人信息转移或披露给任何非关联的第三方,除非:
- (1)相关法律法规或法院、政府机关要求;
- (2)为完成合并、分立、收购或资产转让而转移;
- (3)为提供您要求的服务所必需。
四、【使用本服务的方式】
4.1除非您与闯易贷另有约定,您同意本服务仅为您个人非商业性质的使用。
4.2您应当通过闯易贷提供或认可的方式使用本服务。您依本协议条款所取得的权利不可转让。
4.3您不得使用未经闯易贷授权的插件、外挂或第三方工具对本协议项下的服务进行干扰、破坏、修改或施加其他影响。
五、【按现状提供服务】
您理解并同意,闯易贷的服务是按照现有技术和条件所能达到的现状提供的。闯易贷会尽最大努力向您提供服务,确保服务的连贯性和安全性;但闯易贷不能随时预见和防范法律、技术以及其他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不可抗力、病毒、木马、黑客攻击、系统不稳定、第三方服务瑕疵、政府行为等原因可能导致的服务中断、数据丢失以及其他的损失和风险。
六、【自备设备】
6.1您应当理解,您使用闯易贷的服务需自行准备与相关服务有关的终端设备(如电脑、调制解调器等装置),并承担所需的费用(如电话费、上网费等费用)。
6.2您理解并同意,您使用本服务时会耗用您的终端设备和带宽等资源。
七、【广告】
7.1您同意闯易贷可以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自行或由第三方广告商向您发送广告、推广或宣传信息(包括商业与非商业信息),其方式和范围可不经向您特别通知而变更。
7.2闯易贷可能为您提供选择关闭广告信息的功能,但任何时候您都不得以本协议未明确约定或闯易贷未书面许可的方式屏蔽、过滤广告信息。
7.3闯易贷依照法律的规定对广告商履行相关义务,您应当自行判断广告信息的真实性并为自己的判断行为负责,除法律明确规定外,您因依该广告信息进行的交易或前述广告商提供的内容而遭受的损失或损害,闯易贷不承担责任。
7.4您同意,对闯易贷服务中出现的广告信息,您应审慎判断其真实性和可靠性,除法律明确规定外,您应对依该广告信息进行的交易负责。
八、【收费服务】
8.1闯易贷的部分服务是以收费方式提供的,如您使用收费服务,请遵守相关的协议。
8.2闯易贷可能根据实际需要对收费服务的收费标准、方式进行修改和变更,闯易贷也可能会对部分免费服务开始收费。前述修改、变更或开始收费前,闯易贷将在相应服务页面进行通知或公告。如果您不同意上述修改、变更或付费内容,则应停止使用该服务。
九、【第三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
您在闯易贷平台上使用第三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时,除遵守本协议约定外,还应遵守第三方的用户协议。闯易贷和第三方对可能出现的纠纷在法律规定和约定的范围内各自承担责任。
十、【基于软件提供服务】
若闯易贷依托“软件”向您提供服务,您还应遵守以下约定:
10.1您在使用本服务的过程中可能需要下载软件,对于这些软件,闯易贷给予您一项个人的、不可转让及非排他性的许可。您仅可为访问或使用本服务的目的而使用这些软件。
10.2为了改善用户体验、保证服务的安全性及产品功能的一致性,闯易贷可能会对软件进行更新。您应该将相关软件更新到最新版本,否则闯易贷并不保证其能正常使用。
10.3闯易贷可能为不同的终端设备开发不同的软件版本,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下载合适的版本进行安装。您可以直接从闯易贷的网站上获取软件,也可以从得到闯易贷授权的第三方获取。如果您从未经闯易贷授权的第三方获取软件或与软件名称相同的安装程序,闯易贷无法保证该软件能够正常使用,并对因此给您造成的损失不予负责。
10.4除非闯易贷书面许可,您不得从事下列任一行为:
- (1)删除软件及其副本上关于著作权的信息;
- (2)对软件进行反向工程、反向汇编、反向编译,或者以其他方式尝试发现软件的源代码;
- (3)对闯易贷拥有知识产权的内容进行使用、出租、出借、复制、修改、链接、转载、汇编、发表、出版、建立镜像站点等;
- (4)对软件或者软件运行过程中释放到任何终端内存中的数据、软件运行过程中客户端与服务器端的交互数据,以及软件运行所必需的系统数据,进行复制、修改、增加、删除、挂接运行或创作任何衍生作品,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插件、外挂或非经闯易贷授权的第三方工具/服务接入软件和相关系统;
- (5)通过修改或伪造软件运行中的指令、数据,增加、删减、变动软件的功能或运行效果,或者将用于上述用途的软件、方法进行运营或向公众传播,无论这些行为是否为商业目的;
- (6)通过非闯易贷开发、授权的第三方软件、插件、外挂、系统,登录或使用闯易贷软件及服务,或制作、发布、传播非闯易贷开发、授权的第三方软件、插件、外挂、系统。
十一、【知识产权声明】
11.1闯易贷在本服务中提供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网页、文字、图片、音频、视频、图表等)的知识产权归闯易贷所有,用户在使用本服务中所产生的内容的知识产权归用户或相关权利人所有。
11.2除另有特别声明外,闯易贷提供本服务时所依托软件的著作权、专利权及其他知识产权均归闯易贷所有。
11.3闯易贷在本服务中所使用的 “闯易贷”、“睿豆”等商业标识,其著作权或商标权归闯易贷所有。
11.4上述及其他任何本服务包含的内容的知识产权均受到法律保护,未经闯易贷、用户或相关权利人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使用或创造相关衍生作品。
十二、【用户违法行为】
12.1您在使用本服务时须遵守法律法规,不得利用本服务从事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 (1)发布、传送、传播、储存危害国家安全统一、破坏社会稳定、违反公序良俗、侮辱、诽谤、淫秽、暴力以及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
- (2)发布、传送、传播、储存侵害他人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合法权利的内容;
- (3)恶意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误导、欺骗他人;
- (4)发布、传送、传播广告信息及垃圾信息;
- (5)其他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
12.2如果您违反了本条约定,相关国家机关或机构可能会对您提起诉讼、罚款或采取其他制裁措施,并要求闯易贷给予协助。造成损害的,您应依法予以赔偿,闯易贷不承担任何责任。
12.3如果闯易贷发现或收到他人举报您发布的信息违反本条约定,闯易贷有权进行独立判断并采取技术手段予以删除、屏蔽或断开链接。同时,闯易贷有权视用户的行为性质,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暂停或终止服务,限制、冻结或终止QQ号码使用,追究法律责任等措施。
12.4您违反本条约定,导致任何第三方损害的,您应当独立承担责任;闯易贷因此遭受损失的,您也应当一并赔偿。
十三、【遵守当地法律监管】
13.1您在使用本服务过程中应当遵守当地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尊重当地的道德和风俗习惯。如果您的行为违反了当地法律法规或道德风俗,您应当为此独立承担责任。
13.2您应避免因使用本服务而使闯易贷卷入政治和公共事件,否则闯易贷有权暂停或终止对您的服务。
十四、【用户发送、传播的内容与第三方投诉处理】
14.1您通过本服务发送或传播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网页、文字、图片、音频、视频、图表等)均由您自行承担责任。
14.2您发送或传播的内容应有合法来源,相关内容为您所有或您已获得权利人的授权。
14.3您同意闯易贷可为履行本协议或提供本服务的目的而使用您发送或传播的内容。
14.4如果闯易贷收到权利人通知,主张您发送或传播的内容侵犯其相关权利的,您同意闯易贷有权进行独立判断并采取删除、屏蔽或断开链接等措施。
14.5您使用本服务时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您理解并同意,如您被他人投诉侵权或您投诉他人侵权,闯易贷有权将争议中相关方的主体、联系方式、投诉相关内容等必要信息提供给其他争议方或相关部门,以便及时解决投诉纠纷,保护他人合法权益。
十五、【不可抗力及其他免责事由】
15.1您理解并同意,在使用本服务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不可抗力等风险因素,使本服务发生中断。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出现上述情况时,闯易贷将努力在第一时间与相关单位配合,及时进行修复,但是由此给您造成的损失闯易贷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免责。
15.2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闯易贷对以下情形导致的服务中断或受阻不承担责任:
- (1)受到计算机病毒、木马或其他恶意程序、黑客攻击的破坏;
- (2)用户或闯易贷的电脑软件、系统、硬件和通信线路出现故障;
- (3)用户操作不当;
- (4)用户通过非闯易贷授权的方式使用本服务;
- (5)其他闯易贷无法控制或合理预见的情形。
15.3您理解并同意,在使用本服务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网络信息或其他用户行为带来的风险,闯易贷不对任何信息的真实性、适用性、合法性承担责任,也不对因侵权行为给您造成的损害负责。这些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 (1)来自他人匿名或冒名的含有威胁、诽谤、令人反感或非法内容的信息;
- (2)因使用本协议项下的服务,遭受他人误导、欺骗或其他导致或可能导致的任何心理、生理上的伤害以及经济上的损失;
- (3)其他因网络信息或用户行为引起的风险。
15.4您理解并同意,本服务并非为某些特定目的而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核设施、军事用途、医疗设施、交通通讯等重要领域。如果因为软件或服务的原因导致上述操作失败而带来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等,闯易贷不承担法律责任。
15.5闯易贷依据本协议约定获得处理违法违规内容的权利,该权利不构成闯易贷的义务或承诺,闯易贷不能保证及时发现违法行为或进行相应处理。
15.6在任何情况下,您不应轻信借款、索要密码或其他涉及财产的网络信息。涉及财产操作的,请一定先核实对方身份,并请经常留意闯易贷有关防范诈骗犯罪的提示。
十六、【协议的生效与变更】
16.1您使用闯易贷的服务即视为您已阅读本协议并接受本协议的约束。
16.2闯易贷有权在必要时修改本协议条款。您可以在相关服务页面查阅最新版本的协议条款。
16.3本协议条款变更后,如果您继续使用闯易贷提供的软件或服务,即视为您已接受修改后的协议。如果您不接受修改后的协议,应当停止使用闯易贷提供的软件或服务。
十七、【服务的变更、中断、终止】
17.1闯易贷可能会对服务内容进行变更,也可能会中断、中止或终止服务。
17.2您理解并同意,闯易贷有权自主决定经营策略。在闯易贷发生合并、分立、收购、资产转让时,闯易贷可向第三方转让本服务下相关资产;闯易贷也可在单方通知您后,将本协议下部分或全部服务转交由第三方运营或履行。具体受让主体以闯易贷通知的为准。
17.3如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闯易贷有权不经通知而中断或终止向您提供的服务:
- (1)根据法律规定您应提交真实信息,而您提供的个人资料不真实、或与注册时信息不一致又未能提供合理证明;
- (2)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的约定;
- (3)按照法律规定或主管部门的要求;
- (4)出于安全的原因或其他必要的情形。
17.4闯易贷有权按本协议8.2条的约定进行收费。若您未按时足额付费,闯易贷有权中断、中止或终止提供服务。
17.5您有责任自行备份存储在本服务中的数据。如果您的服务被终止,闯易贷可以从服务器上永久地删除您的数据,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服务终止后,闯易贷没有义务向您返还数据。
十八、【管辖与法律适用】
18.1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履行、解释及纠纷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不包括冲突法)。
18.2本协议所有条款的标题仅为阅读方便,本身并无实际涵义,不能作为本协议涵义解释的依据。
18.3本协议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部分无效或不可执行,其余条款仍有效,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十九、【其他】
如果您对本协议或本服务有意见或建议,可与闯易贷客户服务部门联系,我们会给予您必要的帮助。
《隐私政策》
引言
闯易贷重视用户的隐私。您在使用我们的服务时,我们可能会收集和使用您的相关信息。我们希望通过本《隐私政策》向您说明,在使用我们的服务时,我们如何收集、使用、储存和分享这些信息,以及我们为您提供的访问、更新、控制和保护这些信息的方式。本《隐私政策》与您所使用的闯易贷服务息息相关,希望您仔细阅读,在需要时,按照本《隐私政策》的指引,作出您认为适当的选择。本《隐私政策》中涉及的相关技术词汇,我们尽量以简明扼要的表述,并提供进一步说明的链接,以便您的理解。
您使用或继续使用我们的服务,即意味着同意我们按照本《隐私政策》收集、使用、储存和分享您的相关信息。
我们可能收集的信息
我们提供服务时,可能会收集、储存和使用下列与您有关的信息。如果您不提供相关信息,可能无法注册成为我们的用户或无法享受我们提供的某些服务,或者无法达到相关服务拟达到的效果。
您提供的信息
- 您在注册账户或使用我们的服务时,向我们提供的相关个人信息,例如电话号码、电子邮件或银行卡号等;
- 您通过我们的服务向其他方提供的共享信息,以及您使用我们的服务时所储存的信息。其他方分享的您的信息
- 其他方使用我们的服务时所提供有关您的共享信息。
我们获取的您的信息
您使用服务时我们可能收集如下信息:
- 设备或软件信息,例如您的移动设备、网页浏览器或用于接入我们服务的其他程序所提供的配置信息、您的IP地址和移动设备所用的版本和设备识别码;
- 有关您曾使用的移动应用(APP)和其他软件的信息,以及您曾经使用该等移动应用和软件的信息;
- 您通过我们的服务进行通讯的信息,例如曾通讯的账号,以及通讯时间、数据和时长;
- 您通过我们的服务分享的内容所包含的信息(元数据),例如拍摄或上传的共享照片或录像的日期、时间或地点等。
- 位置信息,指您开启设备定位功能并使用我们基于位置提供的相关服务时,收集的有关您位置的信息,包括:
- 您通过具有定位功能的移动设备使用我们的服务时,通过GPS或WiFi等方式收集的您的地理位置信息;
- 您或其他用户提供的包含您所处地理位置的实时信息,例如您提供的账户信息中包含的您所在地区信息,您或其他人上传的显示您当前或曾经所处地理位置的共享信息,您或其他人共享的照片包含的地理标记信息;
我们可能如何使用信息
我们可能将在向您提供服务的过程之中所收集的信息用作下列用途:
为了让您有更好的体验、改善我们的服务或您同意的其他用途,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我们可能将通过某一项服务所收集的信息,以汇集信息或者个性化的方式,用于我们的其他服务。例如,在您使用我们的一项服务时所收集的信息,可能在另一服务中用于向您提供特定内容,或向您展示与您相关的、非普遍推送的信息。如果我们在相关服务中提供了相应选项,您也可以授权我们将该服务所提供和储存的信息用于我们的其他服务。
您如何访问和控制自己的个人信息
我们将尽一切可能采取适当的技术手段,保证您可以访问、更新和更正自己的注册信息或使用我们的服务时提供的其他个人信息。在访问、更新、更正和删除前述信息时,我们可能会要求您进行身份验证,以保障账户安全。
我们可能分享的信息
除以下情形外,未经您同意,我们以及我们的关联公司不会与任何第三方分享您的个人信息:
- 我们以及我们的关联公司,可能将您的个人信息与我们的关联公司、合作伙伴及第三方服务供应商、承包商及代理(例如代表我们发出电子邮件或推送通知的通讯服务提供商、为我们提供位置数据的地图服务供应商)分享(他们可能并非位于您所在的法域),用作下列用途:
- 随着我们业务的持续发展,我们以及我们的关联公司有可能进行合并、收购、资产转让或类似的交易,您的个人信息有可能作为此类交易的一部分而被转移。我们将在转移前通知您。
- 我们或我们的关联公司还可能为以下需要而保留、保存或披露您的个人信息:
- 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
- 遵守法院命令或其他法律程序的规定;
- 遵守相关政府机关的要求;
- 为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或保护我们的客户、我们或我们的集团公司、其他用户或雇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或合法权益所合理必需的用途。
信息安全
我们仅在本《隐私政策》所述目的所必需的期间和法律法规要求的时限内保留您的个人信息。
我们使用各种安全技术和程序,以防信息的丢失、不当使用、未经授权阅览或披露。但请您理解,由于技术的限制以及可能存在的各种恶意手段,在互联网行业,即便竭尽所能加强安全措施,也不可能始终保证信息百分之百的安全。您需要了解,您接入我们的服务所用的系统和通讯网络,有可能因我们可控范围外的因素而出现问题。
您分享的信息
我们的多项服务,可让您不仅与自己的社交网络,也与使用该服务的所有用户公开分享您的相关信息,例如,您在我们的服务中所上传或发布的信息(包括您公开的个人信息、您建立的名单)、您对其他人上传或发布的信息作出的回应,以及包括与这些信息有关的位置数据和日志信息。使用我们服务的其他用户也有可能分享与您有关的信息(包括位置数据和日志信息)。特别是,我们的社交媒体服务,是专为使您与世界各地的用户共享信息而设计,您可以使共享信息实时、广泛地传递。只要您不删除共享信息,有关信息会一直留存在公共领域;即使您删除共享信息,有关信息仍可能由其他用户或不受我们控制的非关联第三方独立地缓存、复制或储存,或由其他用户或该等第三方在公共领域保存。
因此,请您谨慎考虑通过我们的服务上传、发布和交流的信息内容。在一些情况下,您可通过我们某些服务的隐私设定来控制有权浏览您共享信息的用户范围。如要求从我们的服务中删除您的相关信息,请通过该等特别服务条款提供的方式操作。
您分享的敏感个人信息
某些个人信息因其特殊性可能被认为是敏感个人信息,例如您的种族、宗教、个人健康和医疗信息等。相比其他个人信息,敏感个人信息受到更加严格的保护。
请注意,您在使用我们的服务时所提供、上传或发布的内容和信息(例如有关您社交活动的照片等信息),可能会泄露您的敏感个人信息。您需要谨慎地考虑,是否在使用我们的服务时披露相关敏感个人信息。
您同意按本《隐私政策》所述的目的和方式来处理您的敏感个人信息。
隐私政策的适用例外
我们的服务可能包括或链接至第三方提供的社交媒体或其他服务(包括网站)。例如:
- 我们通过广告或我们服务的其他方式向您提供链接,使您可以接入第三方的服务或网站。
该等第三方社交媒体或其他服务可能由相关的第三方或我们运营。您使用该等第三方的社交媒体服务或其他服务(包括您向该等第三方提供的任何个人信息),须受该第三方的服务条款及隐私政策(而非《通用服务条款》或本《隐私政策》)约束,您需要仔细阅读其条款。本《隐私政策》仅适用于我们所收集的信息,并不适用于任何第三方提供的服务或第三方的信息使用规则,我们对任何第三方使用由您提供的信息不承担任何责任。
隐私政策的适用范围
除某些特定服务外,我们所有的服务均适用本《隐私政策》。这些特定服务将适用特定的隐私政策。针对某些特定服务的特定隐私政策,将更具体地说明我们在该等服务中如何使用您的信息。该特定服务的隐私政策构成本《隐私政策》的一部分。如相关特定服务的隐私政策与本《隐私政策》有不一致之处,适用该特定服务的隐私政策。
除本《隐私政策》另有规定外,本《隐私条款》所用词语将与《闯易贷服务协议》所定义的词语具有相同的涵义。
请您注意,本《隐私政策》不适用于以下情况:
- 通过我们的服务而接入的第三方服务(包括任何第三方网站)收集的信息;
- 通过在我们服务中进行广告服务的其他公司或机构所收集的信息。
变更
我们可能适时修订本《隐私政策》的条款,该等修订构成本《隐私政策》的一部分。如该等修订造成您在本《隐私政策》下权利的实质减少,我们将在修订生效前通过在主页上显著位置提示或向您发送电子邮件或以其他方式通知您。在该种情况下,若您继续使用我们的服务,即表示同意受经修订的本《隐私政策》的约束。
业务合作推广协议
甲方及其合作方(以下统称“甲方”)和乙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利益共享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以下《业务合作推广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约定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除特殊说明外,本协议项下所有附件协议(含附表)均受本协议条款的约束。
1、名词解释
1.1信用审核分期业务:是指用户凭有效身份证和其他一份有效证件在乙方门店购买商品申请分期支付的消费金融贷款服务。用户提交申请后由甲方完成审批。对于审批通过的用户,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该商品部分或全部金额。
1.2信用卡分期业务:是指银行信用卡持卡人在乙方门店购买商品使用银行信用卡额度分期支付的消费金融服务。用户使用信用卡额度通过审批并成功支付后,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该商品部分或全部金额。
1.3花呗分期业务:是指花呗用户在乙方门店购买商品使用花呗额度分期支付的消费金融服务。用户使用花呗额度通过审批并成功支付后,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该商品部分或全部金额。
1.4手机回收业务:是指由甲方进行检测和价格评估,通过乙方门店为用户提供废旧电子产品的回收服务。
1.5手机租赁业务:是指乙方有意作为甲方租赁业务的设备供应商,通过使用甲方的租赁系统平台协助甲方开展电子设备租赁业务。
1.6其他产品定义详见附件协议。
2、业务合作内容和范围
2.1甲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消费金融分期、手机回收、手机租赁等在内的多种合作业务模式,业务合作内容和范围不定期更新,乙方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甲方APP查看并申请签署相应业务推广合作协议,经甲方同意确认合作后,以双方签订的以下附件协议为准。
| 附件编号 |
附件名称 |
| 附件二 |
消费金融分期业务推广合作协议之信用卡合约分期 |
| 附件三 |
消费金融分期业务推广合作协议之信用卡终端(裸机)分期 |
| 附件四 |
消费金融分期业务推广合作协议之花呗合约分期 |
| 附件九 |
和包贷业务 |
| 附件十 |
支付宝收银台/花呗分期 |
| 附件十一 |
消费金融分期业务推广合作协议之陕西合约分期 |
| 附件十二 |
消费金融分期业务推广合作协议之预授权分期 |
| 附件十三 |
消费金融分期业务推广合作协议之浙江合约分期 |
| 附件十四 |
手机回收业务推广合作协议 |
| 附件十五 |
消费金融分期业务推广合作协议之月月付分期 |
3、对账和结算
3.1甲乙双方各自指定专人负责对账,通过电子邮箱发送与对账/结算相关的数据、凭证、附件等,以发送到收件人邮件系统视为已到达。
3.2不同模块的业务推广合作协议的结算和对账的时间以及相关的财务要求以相应的附件协议为准。
3.3双方对账联系人信息参考下表:
3.3.1甲方联系方式:
| 联系人姓名 |
张颖 |
| 联系人电话 |
15901168602 |
| 联系人邮箱 |
zhangying1@chuangyipay.com |
3.3.2如任何一方对账联系人或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变更的一方须及时通知到另一方联系人,否则另一方仍按照原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进行对账。
4、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1甲乙双方声明其为合法设立、有效存在的,具有签署和执行本协议并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义务的充分的合法权力、权利和授权,不存在任何法律或实际的障碍(包括但不限于许可证要求方面的障碍)阻止其完成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4.2甲乙双方向对方或相关部门提供的所有与签署或履行本协议有关部门的信息和文件在所有重要方面是真实、有效、准确和完整的,没有重大错误陈述或遗漏。
4.3甲乙双方均有义务维护各方商誉,任何一方不得捏造事实、夸大缺陷或使用任何带贬损意义的语言诋毁对方或其他合作伙伴。
4.4 任何一方未能行使或延迟行使本协议的权利或权力,除非书面通知放弃,否则不应认为是对该权利或权力的放弃。任何个别或部分对权利或权力的行使不应阻碍未来对权利的行使。
4.5在未征得甲方的书面许可的情况下,乙方不得用转让、抵押、支付等方式任意处置本合同赋予的权利。
4.6乙方不得签订转包协议,亦不能拒绝履行该协议规定的义务。
4.7根据市场的变化,甲方有权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定期的修改/更新/暂停本协议及其相应的附件协议(含附表),且不因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5、通知
5.1 本合同下的任何通知和文件送达至下列地址:
(a) 致甲方:
(b)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58号新洲商务大厦602】
(c) 接收人:【田红】
(d) 电话:【17001012288】
(e) 电子邮箱:【tianhong@chuangyipay.com】
(f) 致乙方:
乙方地址以乙方在注册“睿豆”时填写的信息为准。
5.2 如果双方上述地址发生变化,该方应在变化前3日通知另一方。否则按原地址发出的通知将被视为有效送达。
5.3 任何通知,在下列情况应被视为有效送达:
5.3.1如果通过邮寄(挂号或快件),在邮寄发出的第七日;
5.3.2如果是通过专人送达,在收件人签署回条时;
5.3.3如果是通过电子邮箱送达,在发件人成功发送邮件到收件人邮件系统时。
6、违约责任
6.1 如果在任何时间,根据任何管辖法律,本协议的任何规定变得不合法、无效或不能执行,则本协议其他规定的法律性、有效性及可执行性应不受影响或损害。
6.2 如果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守约方可以书面或电子邮件通知违约方说明违约的情况并且要求违约方于5个工作日内或双方同意的其他期间补正或纠正。如果在此5个工作日期间或者双方同意的其他期间内违约没有得到补正或纠正,守约方可以书面或电子邮件通知违约方终止本协议。
6.3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将有权随时自主地终止本协议:
6.3.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或商业道德;
6.3.2破坏授权合作产品的市场竞争秩序,损害甲方的整体市场策略、甲方品牌以及其他授权合作商的正当利益,造成授权合作产品渠道混乱以及市场混乱的;
6.3.3在双方合作中,从甲方的合理判断来看,乙方未以诚信行事,对甲方采用欺诈手段的,或对其他方采用欺诈手段潜在或实际影响甲方声誉的;
6.3.4乙方公司出现严重经营危机、经营困难或进入破产程序或公司清算程序;
6.3.5乙方参与制售假冒、仿制甲方产品或严重损害甲方商业利益等行为的;
6.3.6乙方发生其他甲方合理地认为应当终止乙方使用权的情形。
6.4乙方公司变更的处理
6.4.1乙方公司更名后,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通过甲方书面确认,方能继承原公司的相关权利和义务,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此协议;
6.4.2乙方的公司股权结构、公司管理或控制发生变更,或公司业务经营发生任何实质性变化等情况可能导致无法履行本协议的,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并应重新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能续承本协议下的权利义务。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6.5发生如下情况之一,守约方有权在提前30天书面或电子邮件通知违约方的前提下取消和终止本协议,守约方不承担责任且保留追究违约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6.5.1 一方做出损害对方形象和/或利益的行为时;
6.5.2 任何对本协议的实质违约和在收到另一方的有关通知后,违约方未能在30日内进行补救;
6.5.3 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使另一方在协议中的预期利益难以实现时;
6.5.4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的可以解除协议的情况。
6.6如因甲方经营战略调整或行业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甲方有权修改/更新/暂停/终止本协议及其相应的附件协议(含附表),但甲方应提前书面或电子邮件通知乙方。
6.7本协议因任何原因的到期或终止不应影响任何一方依本协议已对另一方享有的权利,并且不解除一方按照本协议应承担的继续存在的任何义务。
6.8双方承认,任何一方对本协议的任何违反都将给对方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如果一方违约,遵守协议的一方应有权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如果双方违约,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7、免责条款
7.1“不可抗力”是指所有超出本协议双方合理控制范围的事件,如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该事件应不可预见,或虽然可以预见,但通过合理努力无法阻止或避免其发生,且这类事件发生于本协议签字之后,并且阻止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
7.2不可抗力直接影响本协议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在事故发生后的5天内立即将事故情况通报对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消除之日起15天内,提供证明文件记载事故详情和解释其为什么未履行及不能完全履行其在本协议的义务,并且其履行本协议的期限应延长,延长期应与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拖延相同。此项证明文件需由该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或当地有关机构出具。此时,因不可抗力造成的该方未履行义务不构成违约,该方无须承担责任。由于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或者没有必要继续履行的,本协议可由双方协商解除。
8、知识产权和保密条款
8.1在本协议中,“知识产权”指甲方拥有或控制的对专利、商标、商号、标识、设计、发明、发现、专有技术、作品、实用新型和前述的任何应用及有关保密信息方面的权利。甲、乙双方应:
8.1.1在任何时候都不实施任何可能损害对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财产权的行为;或与他人共同实施或协助或允许他人实施上述行为;
8.1.2为其任何未按照本协议的规定而使用对方知识产权的行为而对损失方进行赔偿;
8.1.3补偿守约方因违约方擅自使用许可人知识产权而导致的许可人向第三方所承担的任何责任;
8.1.4不以本协议所未许可的方式使用知识产权,也不直接在其业务中使用;
8.1.5不使用与对方的商号或商标相似、或容易引起混淆的任何名称或标识;
8.1.6不得淡化、模糊甲方产品上的商标、标识和品牌(如去掉甲方产品上的商标等标识和/或在甲方产品上加注其他与甲方无关的标识)。
8.2 除本协议规定外,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显示、使用或允许任何第三方显示或使用另一方的任何商号、服务商标、品牌和商标。各方明确理解:一方的商号、服务商标、品牌和商标均为该方的专有财产,本协议中的任何规定均不构成向另一方授予对上述的商号、服务商标、品牌和商标普遍使用的许可。
8.3 在本协议中,“秘密信息”指在双方合作过程中一方(“接受方”)从另一方(“披露方”)得到的披露方开发、创造、发现的、或为披露方所知的、或转移至该披露方的、对该披露方业务有商业价值的任何信息。秘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有关商业秘密、电脑程序、设计技术、想法、专有技术、工艺、数据、业务和产品开发计划、与该披露方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或该披露方从他方收到的保密信息。双方理解,信息披露方拥有并将拥有秘密信息,而这些秘密信息对该披露方是非常重要的;双方之间的合作关系产生了双方之间的与秘密信息有关的保密和信任的关系。
8.4 甲乙双方须对交易与业务中的所有重大事务严格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因一方泄密而造成对方损失,泄密方应赔偿另一方由此遭受的损失。
8.5 未经信息披露方事先书面同意,接受方将对任何秘密信息保密,不得向任何人或实体披露这些秘密信息。双方对彼此的合作及本协议的具体内容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双方的合作及本协议的具体内容披露给任何第三方。
8.6 为经营的需要,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所有秘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秘密、技术诀窍、报价、产品清单),其所有权和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享有在本协议范围内的使用权,不享有其它权利,且应严格保密。
8.7 甲乙双方承诺只对与履行本协议相关且有必要知悉该秘密信息的员工披露该信息,同时任何一方都应通过签订保密协议等措施对其所属人员(含关联企业、雇员、代理、代表和/或顾问等,下同)进行保密规定,促使其所属人员等履行保密义务。所属工作人员也不应因工作调动、辞职等原因而泄密;甲乙双方同意其所属人员在保密期内的行为(即使所属人员和该方终止雇佣、合作等关系)应视作其自身行为应对其所属人员离职后泄密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并承担法律责任。
8.8本第8条(“8、知识产权和保密条款”)的内容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而无效。在本协议终止后,本保密条款对双方仍具有约束力。
9、协议期限及其他
9.1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附件协议(含附表)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本协议未尽事宜及纠纷或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以书面补充协议、备忘录形式加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和备忘录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9.3如果争议在一方送交书面要求开始协商的通知后30天内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应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9.4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在诉讼时,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行使其剩余的相关权利,履行其本协议下的其他义务。
9.5双方在线签署本协议或其他线上协议后,甲方因内部管理等原因需要纸质合同进行确认或存档的,双方可再行签订纸质合同,但不能因此视为双方存在两个合同关系,纸质合同的内容必须与在线签署的合同内容一致,在线签署的合同内容与纸质合同的约定不一致的,以线上签订的约定为准。
9.6双方在签订本协议及其附件(含附表)时:
9.6.1三证合一的商户需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9.6.2没有三证合一的商户需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9.7乙方选择相应的业务合作模式签订附件协议,经甲方审核通过后即时生效,有效期【壹】年,合作期间届满前30日,如双方均未书面提出异议,则本协议之合作期间自动续展 【壹】 年,续展后的合作期间届满时,自动续约规则仍按上述规定执行,次数不限。如需终止本协议合作请按本协议第5条(“5、通知”)的方式联系甲方。协议终止后,对于尚未完成结算的用户,本协议所有约定持续有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